查档指南

校内相关单位查阅学生档案工作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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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程说明


1.网上办事大厅提交申请

校内单位如需查阅学生档案,必须按照要求在网上办事大厅提交申请。填写表单时,须在附件栏上传已签字盖章的《查阅档案介绍信》(详见附件)扫描件,利用方式选择“查阅”,并写明利用内容和用途。

2.查档单位负责人审核

查档单位负责人对申请内容进行审核。

3.档案馆工作人员业务初审

档案馆工作人员根据查档原因对提交的附件内容进行审查,如上传资料不符合要求,则予以审核不通过并退回。

4.档案馆负责人审核

根据业务初审结果,档案馆负责人进行审核。

5.查档单位工作人员查阅档案

申请获得批准后,查档单位工作人员携带《查阅档案介绍信》原件及工作证件到档案馆办理利用登记手续,方可在查阅室进行查档。

注意事项:阅档时不得涂改、勾画、标记、抽出、撤换、销毁档案材料,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摘记、拍摄、复制档案内容。

6.档案馆工作人员清点注销

查档单位工作人员查阅完毕时,档案管理员应当面清点、注销,如发现档案缺损或丢失现象,要立即追究当事人责任。


附件:查阅档案介绍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