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校历任党政领导、知名学者与杰出校友的各类文件、文献、实物和声像材料。包括任命、聘用、奖励等文件材料;撰写或编著的文章和出版物、工作笔记、日记、手稿、信函等;使用过的具有纪念意义的实物;个人的照片、录音、录像。
2.中央、省部级领导、国内外知名人士等重要嘉宾来校视察、参观、访问、演讲时形成的各类文件、文献、实物和声像材料。包括邀请函、会议记录、讲话稿、题词,以及刊有相关报道的出版物和照片、录音、录像等。
3.学校在各个时期的匾额、碑刻(文)、拓片、反映校园风貌的照片和音像,以及带有校名印记的物品,如纪念章(册、封)、徽标、印章、袖章等。
4.各个时期学校在科研、教学及管理等方面的重要成果的各类文件、文献、实物和声像材料。
5.各个时期学校与国内外机构、大学交流合作的各类文件、文献、实物和声像材料等。
6.各个时期学校用于教学、科研、实验等方面有代表性的教具、仪器设备、模型等实物,以及照片、录音、录像等。
7.反映学校各发展时期师生员工学习、工作和生活的具有历史价值、时代特征或纪念意义的各类文献、实物和声像材料。包括各类出版物、印刷品、论文和著作的手稿、教案、日记、备课记录、课本、讲义、读书学习笔记、作业、实验记录、考试试卷、毕业论文等;各类证件、证书和票据,如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团员证、学生证、借书证、毕业证、饭票、游泳证、录取通知书等;各类照片、录音、录像,如毕业合影、纪念册、同学名录、师生间赠言等。
8.反映学校师生员工和校友对国家、社会做出重要贡献或产生重大影响的各类文件、文献、实物和声像材料。
9.学校师生、校友参加国内外重大活动(包括社会活动、学术活动、重要比赛等)形成的各类文件、文献、实物和声像材料。
10.学校师生员工和校友创作的有收藏价值的书法、字画、工艺品等艺术作品。
11.反映各个时期学校的教育思想、师生情谊、校史掌故、校园逸趣、学生生活以及学校发展历程中的重要人物、重大事件的回忆材料。
12.其它未列及,但具有档案价值的文字材料、声像材料和实物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