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档指南

校外单位政审查阅学生档案工作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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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程说明


1.校外查档单位提出申请

校外查档单位向学生所在学院、书院提出查档需求并提供政审公函扫描件。

2.学院、书院确认信息

学生所在学院、书院党组织负责人在政审公函上签字盖章确认并填写《查阅档案介绍信》(详见附件)。

3.学院、书院在网上办事大厅提交申请

学生所在学院、书院在网上办事大厅提交申请,须在附件栏上传已签字盖章的《查阅档案介绍信》扫描件以及校外单位提供的政审公函原件,利用方式选择“政审”,并写明利用内容和用途。

4.学院、书院党组织负责人审核

学生所在学院、书院党组织负责人对申请内容进行审核。

5.档案馆工作人员业务初审

档案馆工作人员根据查档原因对提交的附件内容进行审查,如上传资料不符合要求,则予以审核不通过并退回。

6.档案馆负责人审核

根据业务初审结果,档案馆负责人进行审核。

7.预约政审查档时间

申请获得批准后,学生所在学院、书院提前向档案馆预约查档时间并派1名老师全程陪同查档。

8.校外查档单位查阅档案

在学生所在学院、书院老师的陪同下,校外查档单位工作人员携带政审公函原件、介绍信原件及工作证件到档案馆登记并查阅档案。

注意事项:阅档时不得涂改、勾画、标记、抽出、撤换、销毁档案材料,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拍摄、复制档案内容。

9.档案馆工作人员清点注销

查档单位工作人员查阅完毕时,档案管理员应当面清点、注销,如发现档案缺损或丢失现象,要立即追究当事人责任。


附件:查阅档案介绍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