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外单位政审查阅学生档案工作流程
时间:2023-05-17
流程说明
1.校外查档单位提出申请
校外查档单位向学生所在学院、书院提出查档需求并提供政审公函扫描件。
2.学院、书院确认信息
学生所在学院、书院党组织负责人在政审公函上签字盖章确认并填写《查阅档案介绍信》(详见附件)。
3.学院、书院在网上办事大厅提交申请
学生所在学院、书院在网上办事大厅提交申请,须在附件栏上传已签字盖章的《查阅档案介绍信》扫描件以及校外单位提供的政审公函原件,利用方式选择“政审”,并写明利用内容和用途。
4.学院、书院党组织负责人审核
学生所在学院、书院党组织负责人对申请内容进行审核。
5.档案馆工作人员业务初审
档案馆工作人员根据查档原因对提交的附件内容进行审查,如上传资料不符合要求,则予以审核不通过并退回。
6.档案馆负责人审核
根据业务初审结果,档案馆负责人进行审核。
7.预约政审查档时间
申请获得批准后,学生所在学院、书院提前向档案馆预约查档时间并派1名老师全程陪同查档。
8.校外查档单位查阅档案
在学生所在学院、书院老师的陪同下,校外查档单位工作人员携带政审公函原件、介绍信原件及工作证件到档案馆登记并查阅档案。
注意事项:阅档时不得涂改、勾画、标记、抽出、撤换、销毁档案材料,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拍摄、复制档案内容。
9.档案馆工作人员清点注销
查档单位工作人员查阅完毕时,档案管理员应当面清点、注销,如发现档案缺损或丢失现象,要立即追究当事人责任。
附件:查阅档案介绍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