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学籍档案保管证明工作流程
时间:2023-05-17
流程说明
1.学生提出证明需求
学生向所在学院、书院提出办理学籍档案保管证明的需求。
2.学院、书院在网上办事大厅提交申请
学生所在学院、书院在网上办事大厅提交申请。填写表单时,须在附件栏上传已按要求填写完毕的《学籍档案保管证明》(详见附件1)的电子版,利用方式选择“开具证明”,并写明利用内容和用途。
3.学院、书院党组织负责人审核
学生所在学院、书院党组织负责人对申请内容进行审核。
4.档案馆工作人员业务初审
档案馆工作人员对申请内容进行审查。如上传资料不符合要求,则予以审核不通过并退回。
5.档案馆负责人审核
根据业务初审结果,档案馆负责人进行审核。
6.学生领取证明文件
申请获得批准后,学生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前往档案馆领取纸质盖章版证明文件。如委托他人代领,代领人要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人签名的《委托书》(详见附件2)方可领取。
附件:1.学籍档案保管证明
2.委托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