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奖惩材料归档工作流程
时间:2024-04-09
流程说明
1.党委学生工作办公室在网上办事大厅提交申请
党委学生工作办公室在网上办事大厅提交申请。填写表单时,须在附件栏上传奖惩材料和《移交零散档案材料介绍信》(详见附件)扫描件,利用方式选择“补充”。
2.党委学生工作办公室负责人审核
党委学生工作办公室负责人对申请内容进行审核。
3.档案馆工作人员业务初审
档案馆工作人员对附件内容进行审查,如上传资料不符合要求,则予以审核不通过并退回。
4.档案馆负责人审核
根据业务初审结果,档案馆负责人进行审核。
5.办理档案材料移交
申请获得批准后,党委学生工作办公室工作人员携带奖惩材料以及《移交零散档案材料介绍信》到档案馆办理档案材料移交。
6.档案馆工作人员归档
档案馆工作人员对移交的档案材料进行归档。
附件:移交零散档案材料介绍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