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档指南

学生奖惩材料归档工作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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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程说明


1.党委学生工作办公室在网上办事大厅提交申请

党委学生工作办公室在网上办事大厅提交申请。填写表单时,须在附件栏上传奖惩材料和《移交零散档案材料介绍信》(详见附件)扫描件,利用方式选择“补充”。

2.党委学生工作办公室负责人审核

党委学生工作办公室负责人对申请内容进行审核。

3.档案馆工作人员业务初审

档案馆工作人员对附件内容进行审查,如上传资料不符合要求,则予以审核不通过并退回。

4.档案馆负责人审核

根据业务初审结果,档案馆负责人进行审核。

5.办理档案材料移交

申请获得批准后,党委学生工作办公室工作人员携带奖惩材料以及《移交零散档案材料介绍信》到档案馆办理档案材料移交。

6.档案馆工作人员归档

档案馆工作人员对移交的档案材料进行归档。



附件:移交零散档案材料介绍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