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档指南

综合档案归档工作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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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程说明


1.明确档案工作负责人和兼职档案员

各单位领导班子中要确定一名领导分管档案工作,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确立一名兼职档案员负责具体的档案工作。

2.收集整理

各单位兼职档案员依照归档范围收集本单位应归档的材料并进行整理。需要注意的是,兼职档案员调离时,应将保管的全部档案交接清楚,并有交接记录。

3.编写归档目录和移交清单

各单位兼职档案员编写归档目录和移交清单。

4.审核归档目录和移交清单

档案馆经办人对各单位兼职档案员提交的归档目录和移交清单(电子版)进行审核。经检查合格,方可办理实体档案移交。

5.移交部门负责人审核

移交部门负责人对归档目录、移交清单以及实体档案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移交部门负责人需签字并加盖部门公章。

6.移交实体档案

各单位兼职档案员携带归档目录和移交清单(纸质签字盖章版)前往档案馆移交实体档案。

7.接收实体档案

档案馆经办人对照归档目录和移交清单认真核对清点各单位移交的实体档案。经清点无误后,双方办理交接手续。

8.档案馆负责人审批

档案馆负责人对归档材料和相关表格进行审批。

9.实体档案入库

档案馆工作人员对实体档案进行整理后入库上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