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珠海校区2025级新生档案材料归档工作的通知
各书院:
学生档案是记录和反映学生个人经历、德才能绩、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学生个人为单位集中保存起来以备查考的文字、表格及其他各种形式的历史记录,是关系学生发展和今后用人单位选拔考核人才的重要依据。为保证完整、准确、按时为2025级新生建档,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新生档案的审查及归档机制
新生档案由各书院接收,结合教务部有关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工作的要求,依据档案完成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工作,负责党建工作的教师应统筹安排好党员、积极分子相关信息的采集登记留底。
合并新生入学期间形成的材料之后,各书院的学生档案管理员根据新生档案收集范围认真核对,并按要求在《新生档案材料登记表》中作好记录。对于必须归档而短缺的材料,应及时通知相关学生向相关单位催要补齐。
档案馆从教务部获取新生数据后,统一制作新生档案袋,并通知各书院领取。
各书院应按要求更换新生档案袋,做好新生档案的移交工作。移交时严格履行交接手续,交接时双方在新生档案材料登记表上签字。档案馆复审新生档案,并将审核后的《新生档案材料登记表》向各书院反馈。
新生档案的归档时间:当年11月30日之前。
二、新生档案收集范围
(一)高考招生材料
高考报名登记表、高考成绩单、体检表等报考及辅助材料。
(二)高中学籍材料
高中学籍表/毕业生登记表/综合素质发展报告(指学生就学期间产生的包含该生基本信息、家庭情况、高中成绩情况及老师评语等内容并且加盖高中学校公章的材料)。
港澳台学生尽量收集高中成绩表、报名表或者推荐表。
(三)党团材料
入团志愿书、入党志愿书及相关材料。
注意:(1)移交党团材料前请务必登记好入党、团相关信息以备后期查用;(2)待发展或未转正的入党材料可暂存书院。
(四)新生入校期间形成材料
学生登记表(必须贴照片)、公费师范生协议书。
(五)第一学士学位时期应有材料
第二学士学位本科生除提交上述(一)~(四)材料外,还需提交第一学士学位时期应有的档案材料:学生登记表、大学历年成绩表、本科生毕业论文评定表、党团材料及其他奖惩材料。
三、新生档案归档流程及规范
(一)接收
1.自带档案:新生档案由原档案管理单位提供(提供档案的部门须用专用档案袋密封并加盖密封章),学生提取档案后本人携带到校(不可拆封),于开学报到时交各书院,各书院做好接收登记。
2.邮寄档案:新生档案材料由原档案管理单位通过中国邮政特快专递(EMS)高校学生人事档案专用通道邮寄至档案馆,档案馆负责接收登记并通知各书院领回,领取时双方确认清点无误后在登记表上签字。
(二)领取档案袋
9月19日前,各书院到档案馆按2025级新生人数领取档案袋,并做好领取登记。
(三)审核、整理和登记
1.对照《新生档案材料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详见附件1、2)进行审核、整理和登记。
2.严格按照学籍管理部门提供的新生数据填写《登记表》,保留未注册学生的数据,并在《登记表》上备注其具体情况。
3.所有档案袋均需拆开,并检查材料规范性(是否完整、签字盖章是否齐全),保留含高考成绩或志愿表的档案袋,其他档案袋均不用归档。
4.团员证及高中毕业证原件均归还学生本人。
5.若新生是即将转正的预备党员,可将其党员材料先保留在书院,待其转正之后,再按学生零散档案材料归档流程集中移交。
6.每名新生的各项材料按《登记表》中材料名称的先后顺序依次排放,即《高中学籍材料》放最上面,其余材料往下依次放置。
(四)装袋、标注及排序
1.装袋:书院将审核整理完毕的学生档案装入相应的档案袋,请勿将档案袋封口。
2.标注:(1)在档案袋正面的指定位置标注新生的书院名称、学生姓名、学号和档案袋内资料;在档案袋反面的指定位置张贴新生信息条,标注新生的书院名称、学生姓名、学号和专业名称。(2)未报到、取消入学资格的学生,需在其姓名标签的下方用铅笔注明“保留学籍”或“取消入学资格”字样。(3)同名学生须注明籍贯和出生年月以示区别,避免档案材料错装。
3.排序:请将全部学生档案按学号从小到大进行排序。
(五)移交
1.发起工作流程:书院在办事大厅发起《校区学生档案材料归档》流程,选择“新生档案材料归档”,在附件栏上传已准确填写各项内容的《登记表》(无需签字盖章),预约移交时间后提交本单位负责人审批。。
2.档案部门审核:档案馆工作人员对提交的附件内容进行初审,如上传资料不符合要求,则作退回处理。档案馆负责人根据初审结果进行审核。
3.档案材料交接:书院根据档案馆反馈的移交时间,携带已签字盖章的《登记表》(一式一份),前往档案馆办理材料交接。
(六)复审及催补
1.档案材料复审:档案馆集中对每份学生档案内容进行审核完毕后,在办事大厅表单中填写交接详情,并上传经复审修正且双方签字盖章的《登记表》。如存在档案材料缺失情况,将一并反馈《新生缺失档案材料清单》。
2.缺失材料补充:书院尽快向新生反馈缺失材料信息,并督促其向相关单位催要补齐材料。新生催要补回的材料作为学生零散档案材料进行归档。
联系人:梁智权,3621770
附件:
档案馆
2025年9月16日